本市检察机关与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联手试行纪检监察组织派驻体制
针对“一把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等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本市检察机关与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联手试行纪检监察组织派驻体制。11月26日上午,在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指出,这种体制解决了同级监督的局限,使党纪监督发挥了实质性作用。这一做法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有利于维护纪检监察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权钱交易,是职务犯罪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所以预防职务犯罪,必须下功夫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此,这些年来,本市检察机关与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联手,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地方党政机关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乏力,致使“一把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案件发生的情况,积极探索建立拒腐防变和权力运行监控制度,把对“一把手”的监督,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2006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在上海市某大型国有企业先后查处了原分局副局长、原新业务处处长、工程部工程建设处副处长等5起处级干部受贿案件。对这些案件的剖析发现,案发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善,对领导成员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乏力。由于这家企业处于垄断行业,既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减少和防止发生职务犯罪案件,虹口区检察院提出在国有企业、公司及地方纪检部门建立垂直领导的纪检委派制构想。他们选择这家企业试点,制定了《关于董事、监事委派的管理办法》,公布了委派公函及人员名单,强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制约。在试点取得有效成果的基础上,检察院又向区国资委建议在区属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董事、监事委派制。区国资委采纳了这一建议,并下发《虹口区区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区管国有企业党建督察和建立党建督察员制度的试行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全区区属国企中推行董事监事委派制,使“一把手”被真正列入了监督的范围。
另外,上海铁检分院、徐汇区检察院在上海铁路南站工程中,开展创“双优”活动,制定了《工程“一把手”的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并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等工程创“双优”活动中推广,取得很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