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起事故未快速处置事故轻微处罚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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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据最新统计,从6月21日至7月6日为止,高架道路上共发生28起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按照《快速处置规定通告》撤离现场,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受到从重处罚。
7月4日16时左右,交巡警总队指挥中心接报:一辆车号为沪A-H5522的大巴士在高架上与另一辆小客车相擦,司机将车横在高架道路中央,使南北高架西侧从北京路一直堵到共和新路立交。民警赶到后,对大巴士司机从重作出处理。
7月1日9时10分,在延安西路高架南侧虹井路口,一辆沪B-37152“神龙富康”追尾“丰田佳美”小客车。驾驶员是某在追尾后,没有立刻按照规定撤离现场,造成高峰时段人为拥堵,被处罚款150元,并处吊扣驾照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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