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项目验收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委托方南京市浦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项目验收工程已经批准。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审查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现面向全市范围进行招投标。
工程名称:浦口区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项目验收工程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工程规模:小型验收项目
一、项目内容
1、改厕质量验收评价:监理公司在全区2019年进行无害化改厕总数中随机抽取20%,实地验收考核施工工程质量。
2、改厕真实性验收评价:监理公司对各街道2019年无害化改厕总数进行审核(“一户一档”材料:农户姓名、化粪池编号、改厕信息等),逐户与现场比对。
3、旱厕拆除情况验收评价:查看各街道整村有无旱厕现象。
二、项目范围
标段1:浦口区江浦街道、星甸街道、桥林街道农村改厕项目验收评价。
标段2:浦口区永宁街道、汤泉街道农村改厕项目验收评价。
三、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始-2019年10月15日止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验收评价方式
坚持“随机抽查、凡抽必查”原则,由区爱卫办从各街道提交的总数中随机抽取20%的改厕户数,验收人员需对所抽取的户数逐个现场查验,登记有关情况并拍照;同时查验各街道改厕“一户一档”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
(二)改厕验收质量依据
严格执行江苏省卫生改厕地方标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DB32/950-2006)。
五、费用支付
监理验收酬金按工程验收总量测算计取:
标段1:
质量验收:100元/座
真实性验收:10元/座
预计总价:30万元
标段2:
质量验收:100元/座
真实性验收:10元/座
预计总价:30万元
支付形式:委托方将相应款项汇至监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支付安排:委托方于本协议签署并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0%,剩余50%的尾款于验收结束之后按照实际验收情况支付监理酬金。
六、报名资格条件
1、监理方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设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造价师且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需一致)。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8 月26日。报名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浦口区上河街166号-武英培训中心210办公室)。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法
1、信誉条件: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2、资格审查为现场报名时进行审查,报名时需携带资格审查证明原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注意事项
1、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以上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8月15日9时到2019年8月23日16时为止。
委托人:浦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8886032
南京市浦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