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于11月25日起正式实行
11月24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将于11月25日起正式实行。目前,市国资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订这个新《办法》的实施细则。
据透露,1998年12月上海市政府曾颁布《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但目前这一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经过一年努力,新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有关人士表示,旧办法以抓进场交易、规范交易为重点,而新办法的标题中增加了“市场”两字,更注重规范交易与全面提升产权交易平台的市场化服务功能。
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新办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新增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办法》规定,国有、集体企业出让整体产权,出让方在提交委托交易方案时,除需提交《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材料外,还应当出具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的证明材料。
国资委副主任吴鸿玫解释说,这有两个层面,其一,根据新办法,产权委托交易方案应当依法经出让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其二,《办法》还规定,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合同除其他内容外还应当包括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安置方案等内容,这一安置方案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并通过。
经纪机构取消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新办法删除了原《管理办法》中关于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对产权经纪机构资质认可的规定。
取消资质认可后,如何管理产权经纪机构?国资委表示,此后将加强产权经纪人的队伍建设和执业管理,探索产权经纪行业的自律工作,开展对从事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业务中介机构的选择认定工作,为下一阶段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阳光交易”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市场发现交易价格
市场发现和决定价格机制的建立,需要充分披露信息和运用市场竞价的方式。去年底,***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建立了产权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竞价机制,体现市场化运作的功能。
与这一方法相适应,新办法明确规定,产权交易信息挂牌发布后,如果只有一个受让意向人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有两个以上受让意向人的,出让方可以与产权交易市场协商,根据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招标或者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和受让价格,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