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司法局三种救助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关爱帮扶工作
高淳区司法局在坚持严格监管的同时,不断创新特殊人群帮扶救助工作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三种救助”,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关爱帮扶工作。
一是开展临时救助。逐户走访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监狱服刑人员等5类特殊人群特困家庭,采集基本信息、法律服务需求、生活帮扶需求、未成年子女就学帮扶需求,建立特殊人群特困家庭帮扶档案。严格规范建档立卡程序、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困难人员基础档案信息,为精准识别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为特困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二是开展日常救助。定期入户走访,***掌握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心里活动状况、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状况等,制定针对性的监管及帮扶措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其思想和行动稳定可控。联合民政、教育、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在传统节日走访慰问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为他们送上慰问金,带去节日的问候。
三是开展法律救助。实现由“基本了解”到“准确掌握”的改变,为帮扶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依据。针对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法律需求及时协调提供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有需求的特困监狱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亲情会见服务。协调人社、教育等部门,为有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救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用无私的爱心唤醒沉睡的心灵,促使特殊人群在法治的阳光下重塑自我,再启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