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实事工程有序推进
作为市府实事工程之一的"五十万亩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进展顺利。为确保市府实事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各级农业行政、技术部门密切配合,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成效。到6月6日为止,上海商品有机肥推广数量已达6.5万吨,推广面积达到41万亩,已完成推广任务的80%。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计划落实。为保障实事工程的有序推进,市农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推进。各区县根据市下达的商品有机肥推广计划,认真做好产销对接,妥善解决有机肥周年生产与农业季节使用的矛盾,确保在有机肥使用高峰阶段,按时间节点、质量要求有序供货。据统计,上海10区县农技部门与36家有机肥生产企业共签订购销合同61份,落实肥源9.0万吨,其中用于水稻生产7.5万吨。各区县农技部门按照有机肥推广范围和重点,层层抓好落实,将有机肥推广计划落实到生产基地和农户。各乡镇都落实了有机肥推广专管员,负责商品有机肥的供求联系和运送衔接等服务工作,保证了商品有机肥推广使用落实到户、到田。
二、抓质量监管。按照商品有机肥推广工作要求,市农技中心质监部门加强对商品有机肥的质量抽查和监管,出台了"商品有机肥料关键生产工艺规范"、"商品有机肥产品质量要求"和"商品有机肥料质量监管暂行办法"等。市农科院土环所积极配合农技部门做好有机肥质量抽样和检测等工作。市和各区县农技部门落实了由分管主任和相关科长组成的商品有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人。有机肥产品质量采取分级监管,市级每两月抽检一次,区(县)级每半月抽检一次。发生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半年来,市肥料质监部门已对15家生产企业发出黄牌警告,经整改后,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均达到了质量要求。
三、抓档案管理。为使商品有机肥推广做到可追溯,市农技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有机肥档案分级管理制度,市级建立商品有机肥推广分乡镇使用情况月报制度;区县填报定期统计的分乡镇商品有机肥使用情况汇总表;乡镇要有商品有机肥料流向的造册登记和农户签收等档案记录,并建立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送货签收制度;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建立了生产原料、温度曲线和台帐等档案记录。商品有机肥档案的建立健全,为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商品有机肥不被用作它途和外流提供了保障。
四、抓指导培训。商品有机肥推广是一项新的工作,各级农技部门在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农技中心印发了水稻商品有机肥使用技术宣传册,各区县农技中心于4、5月份举办了水稻商品有机肥使用技术培训班,据统计,上海共举办不同层次的商品有机肥推广使用技术培训班近70期,培训约5000人次,印发技术指导宣传材料10000余份。建立百亩以上水稻商品有机肥示范方20个。通过宣传培训和技术示范,使广大农户了解掌握商品有机肥的作用特点和使用技术,推动商品有机肥在市郊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