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人口抽样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样本单位已确定
据从市统计局透露:经过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与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共同努力,本市1%人口抽样调查第一阶段的963个居(村)委会调查样本单位已于日前正式确定。
为确保人口抽样调查的总量推算对全市和各区县均有较好代表性,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决定把上海样本扩大至3%,全市的调查样本确定为52万人左右。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工作细则》要求,调查样本的抽取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抽取居(村)委会调查样本单位;第二阶段是抽取具体的被调查户,要求总人数为52万人。
目前已抽中的第一阶段的居(村)委会调查样本单位涉及全市19个区县中的231个乡、镇、街道,再在其中确定了963个村(居)委会。
第二阶段抽取的52万人将在被抽中的村(居)委会内抽取。按国家规定,抽样的方法是首先将已抽中的963个村(居)委会中的所有常住人口按每250人左右再分为若干个“调查小区”,再在每个被抽中的村(居)委会各抽取2-3个“调查小区”,全市总共将抽取约2150个“调查小区”。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的所有常住人口和调查时点时的在沪人口都将接受调查。
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日前已就样本问题与各区县展开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兼顾抽样设计科学性和基层调查实施可行性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这次调查的抽样设计,以各区、县为总体,采取分层、两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要求全市总人口的推算的相对误差控制在1%以内;各区、县总人口推算的相对误差控制在10%以内。调查的把握程度为95%。全市各级样本量按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