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35户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接受扶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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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据日前召开的上海市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扶助资金管理委员会会议获悉,本市1035户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受扶助,平均每户500元。
本市通过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福利***和区县自筹资金等渠道,筹集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扶助资金。今年上半年全市已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福利***456.414万元。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截止6月底,各区县在市下拨扶助资金中用于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339户,平均每户500元。各区县通过各种渠道自筹资金35.2121万元,已支出30.9571万元,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696户。以上两项合计扶助1035户。
会议明确了申请市级扶助资金的具体条件:1、救助对象必须是当地贫困线以下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2、独生子女因故当年死亡、伤残;3、独生子女患大病;4、有特殊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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