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办环保举报案件不得扰民立即整改
陆京会督察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11月11日0时30分,遂宁市船山区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遂宁市交办的1件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案件,称“遂宁市市辖区育才东路54号小食店油烟、噪音扰民;全天营业,深夜还进行划拳行令,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接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陆京会迅速组织案件督办组、追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城管执法分局、镇江寺街道办等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对标整改等相关工作。
经了解,被投诉点“遂宁市市辖区育才东路54号小食店”目前实际经营服装生意,店名名称为EN.V,不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根据周边店铺经营模式及举报内容,经过排查,举报人实际举报地点应为遂宁市市辖区育才东路84号,店名名称“哇!小面”,于2016年4月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面食。
凌晨1点3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哇!小面”面馆正在经营,有6名消费者在用餐,未明显感觉噪音过大,但发现“哇!小面”面馆店招右上处有油烟溢出现象。目前,“哇!小面”面馆店主表示愿意配合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现场签订了整改承诺书。
廖锦标研究广场舞噪音扰民处理情况
11月12日,副区长廖锦标组织区环督办、城管、街道等工作人员,专题研究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7批交办件反映“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的处理情况。
据悉,11月9日,我区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7批交办件,反映我区滨江路云锦水都跳广场舞人群播放音乐声音过大,影响居民休息。相关部门曾三次***进行噪音检测,但检测工作不全面,没有解决群众反映根本问题。
11月10日,廖锦标带领环督办追责问责组、案件督办组、城管等相关人员现场督导,发现在不同时段存在多起跳广场舞的人群。针对该交办件,我区已于11月5日成立了专案工作组和联合巡查组进行长期监管巡查。并组织第三方噪音检测机构进行噪音检测,经测试,所产生的音量未超标。此外,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文广局、镇江寺街道办等还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教育引导,责令其按照文明公约,将音量严格控制在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确保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