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第二轮户外广告整治基本完成
2005年,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市规划局关于继续开展对户外商业广告(非广告)设施设置整治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51号)”后,各区按照文件要求,分解责任,制订整治进度,经过市区两级政府和市容环卫部门、规划部门的努力,截止到11月30日,南北高架、高层建筑顶部及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俗称“高炮”)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第二轮户外广告(非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其中,拆除内环线内“高炮”广告设施22只,完成率100%;拆除内环、南北高架两侧广告(非广告)设施202块,完成率98%,改造189块,完成率98%。拆除20层(60米)以上居民楼顶部广告(非广告)设施15块,完成率50 %。预计年底可望全面完成。
二、主要措施
1、建立“三高”整治联席会议制度。除市级层面成立“三高”整治联席会议外,各区也组织市容环卫、规划、工商、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或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对策,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2、组织评审。市和各区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整治方案进行评审。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将“三高”整治的具体方案全部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宣传。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市容环卫部门加强与广告(非广告)设施单位的沟通,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取得理解和支持。
4、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对需要拆除和改造的广告(非广告)设施,按照设置期限的先后,到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