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条禁令切实加强队伍政风建设
在2005年全市政风测评中,上海市食药监局获得89.60分,比去年的85.65分有所上升,也高于今年89.15分的全市平均分。12月1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了政风测评情况反馈和通报大会。会上,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六条禁令”,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提出了严格的行为规范要求。
上海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进行政风测评活动。作为新近成立的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今年在全市政风测评中排名第七,与去年持平。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刚结束之际,市食药监局立即召开全系统政风测评情况通报大会,对本系统今年的政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视和分析。
2005年1月1日,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市药监局进行了职能调整,职责范围从“药品监管”扩充为“食品药品监管”。在承担食品监管职能后,市食药监局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工作,保证了系统内部结构调整的同时,人员思想不乱、业务工作不断、执法队伍不散,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平稳进行,今年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可控。
会上,市食药监局负责人郑重宣布:“严禁非工作期间穿制服进入餐饮单位用餐”、“严禁执行公务中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或娱乐消费”、“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物”、“严禁滥用职权”、“严禁私用行政相对人车辆”、“严禁参与***嫖娼等违法活动”六条禁令,全局人员要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必将受到追究,面临警告直至开除的严厉处分,违反相关法律的,更将受到应有的惩罚。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必须保持纯洁,欢迎广大行政相对人和市民群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