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市大常委会审议
《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草案)》10月26日上午提交审议,卢湾区“小毛热线”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
10月26日上午10时45分,《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实际操作中,法律援助工作者究竟遇到了哪些问题,他们对法律援助的地方立法又有何期待?记者就此采访了司法部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卢湾区“小毛热线”。
法援门槛可否降低
经济困难的公民接受法律援助,但“困难”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规定草案提出一种设想: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本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小毛热线”负责人表示,其实,相当一部门接受法律援助的人不是低保户。“一位老人每月退休工资是1000元,800元用于医药费和生活费,每月的实际储蓄能力不超过200元,这样的老人来请求法律援助,究竟是帮还是不帮?”“小毛热线”的做法是:帮!“小毛热线”提出的一个设想是:目前,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是690元,劳动者的实际收入低于这个标准,就应该得到法律援助。
市人大内司委认为,本市在分类施保中制定了低收入家庭保障线,其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对其中一些特别困难的家庭实施专项救助。内司委建议将“困难”的标准界定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收入家庭中特别困难的;因严重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致贫,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受援人的范围和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法律援助的门槛究究竟该有多高,还有待立法者仔细论证考量。
能否免收“取证费”
法律援助人员到工商部门查账取证,先交80元。到房地部门取证,要收费的项目更多,查商品房产权所有人,查一份交30元;复印老公房承租人,一张复印费是0.5-1元,一次取证就需要复印几十张。
国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大援助”,不止要司法机关参与,更需要行政和其他社会团体的配合。“小毛热线”建议,今后行政部门对法律援助的收费可否取消?
对此,规定草案提出了“协助法律援助”的制度设计: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时,凭法律援助机构的证明,依法查阅、调取、复印相关资料和调查取证,行政单位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免收或减收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