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特殊人员和困难群众的服务市高院推出系列便民措施
●对特殊人群提供***服务,解决当事人取证难
●务工人员、失业下岗人员、老人儿童、经济困难者等,被列为首要的司法保护对象
●市民购房也将得到法院进一步的保护
浦东新区法院的双休日法庭,得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嘉许,2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推广这一做法,使当事人能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参与诉讼。同时推广的几项举措还包括对特殊人群提供***服务,解决当事人取证难等。
如今,打官司越来越方便了,特别是一些行走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深有感触,自从本市几家法院对这些特殊人员实行了***开庭办案后,这项人性化的司法举措也受到市高院的肯定,决定在全市法院推广。
当维权取证受到阻挠时,当事人不必灰心,可请求法院给予司法支持,市高院已将解决当事人取证难当作一项为民服务的内容,并要求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善待当事人。
市高院表示,民事审判工作的好坏不仅要看办案数量和质量,还要考察是否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公正高效树权威是一个方面,司法为民促公正是另一个方面,要对弱势群体给予特别保护。
务工人员、失业下岗人员、老人儿童、经济困难者等,被列为首要的司法保护对象。市高院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在受理涉及以上人员的用工、工资、劳动待遇、赡养、抚养案时,要及时采取诉前调解,尽力免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依法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难题。一旦诉前调解遇到障碍,应将这些案件纳入简易速裁程序,给予当事人及时的司法救济。
据了解,司法济困的举措已取得了实效,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理民事案件113038件,与去年同比上升了7.5%,但一审案件三个月内审结率达99.9%,其中83.5%的案子适用了简易审判程序,审判速度为全国之最。几乎所有的进城务工人员欠薪案都得到及时解决。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市高院昨日强调: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不签订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毫不迟疑含糊地判令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市民购房也将得到法院进一步的保护。对有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实施欺诈行为的,可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加倍赔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