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高校保送生招收办法发布
市教育考试院4月12日透露,教育部近日发布了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
据悉,保送生被高等学校录取后,录取名单应在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办负责在本省媒体上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送生名单。教育部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www.chsi.com.cn)。
保送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一)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省赛区的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根据外语院校以及其他高等学校外语系的特殊要求,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等学校可继续向有关高等学校推荐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上述外国语中学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可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