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今年年内将再建20家行业协会
本市将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完成现有行业协会的改革调整工作,并在已经新建10家行业协会的基础上,年内再新建20家行业协会。这是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学平、沙麟、叶叔华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市行业协会方面的法规进行立法调研时传出的信息。副市长杨晓渡出席了调研座谈会。
据介绍,1997年国家经贸委将上海列为全国行业协会试点的四个城市之一。截至去年底,本市注册登记的市级行业协会共有133家,但只有约十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发挥了较好作用。
有的行业协会由原挂靠单位无偿提供办公地点,由挂靠单位的退休人员从事一些简单工作;有些协会经费紧张,只能勉强维持生存;部分行业协会通过行政手段组建,政府工作人员兼任协会领导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少行业协会的行政色彩较浓,依附性强,难以在国际竞争中发挥为企业服务的作用;更有许多行业协会因职能交叉而产生"抢地盘"的情况。
目前,行业协会的改革、新建进展顺利:三季度已有集装箱制造、汽车销售、生物医药、食品添加剂、光电子、炒货业、石材流通、木材、音响制品经营和画廊等10家行业协会在积极筹建。而家庭装饰行业协会、建筑行业协会的合并组建装饰装修行业协会,饮食行业协会、奶业行业协会的改制工作已经完成,年内还将完成对50%左右现有行业协会的改革调整。
改革调整后,行业协会的组建要由过去以政府为主,改为原则上由企业自发组建为主;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行业协会办事机构必须单设,不得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行业协会生存应走市场化、企业化的道路,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开展服务或者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资助等途径筹措活动经费。政府在制定行业规划或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行业重大决策时,应当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请行业协会参加有关的听证会。
委员们认为,为巩固本市行业协会发展成果,规范行业协会的运作,制定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立法不是应急措施,而应着眼长远。他们指出,立法中要合理确定行业协会的职能,防止行业协会变成"二政府"、"大企业俱乐部"以及滋生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