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会
4月10日上午,本市召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会议。副市长杨晓渡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今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1)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要针对今年药品集中招标工作量大、涉及品种使用广泛、生产厂家竞争激烈的复杂情况,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主动深入实际调研,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
(2)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和方法。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关系,决不能为了追求低价格而牺牲药品质量,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要完善高价药品的确定标准和操作方法,限制医疗机构高价药品的采购比例,促进中、低价药品的临床供应,真正发挥医保基金保障基本医疗的作用。
(3)切实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环节的监督。要针对参与招标采购不同主体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招标过程中和招标后各环节的有效监管,防止各种违法和不规范行为的出现。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认真受理有关招标采购工作的投诉,并按照规定及时予以解决,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市场秩序。此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障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主体地位,不允许任何部门凭借行政权利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也不准指定医疗机构的采购品种及供货单位。市纠风、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鼓励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