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7日发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 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
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抚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12:22: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