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
株洲县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8次政府常务会议现场
株洲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行政诉讼法》
6月9日,株洲县政府召开第18次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会上,县政府副主任、法制办主任何湘桂通过播放视频,幻灯片等形式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其对行政工作影响进行了专题解读,并就其修改的主要内容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对行政机关影响重大的内容作了深入剖析。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克胤要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各部门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贯彻到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他强调,作为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按程序办事,打造法治渌湘,争取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去年,株洲县研究制定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主要学习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以及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学法制度建立后进入规范化和常态化,先后开展了3次学习活动,主要学习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以及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