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市启用退休医保清算新标准
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清算标准将调整。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平均工资,我市退休人员一次性清算十年医疗保险的标准将调整为51458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0498元、大额医保960元)。
按照我市现行医保政策,退休人员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保费。补缴时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缴纳。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退休清算十年医保的标准为48153元(其中基本医保47193元、大额医保960元)。2018年7月1日起将启用新标准。
市社保征稽局提醒:凡在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持《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复印件到社保经办大厅(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25-26号窗口办理医保清算手续。退休医保清算咨询电话:0717-675***52。
(市社保征稽局 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