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征稽局同步开展年度申报与书面稽核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参保缴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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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我市城区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强化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意识,今年,市社保征稽局在开展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中,同步进行书面稽核。
用人单位在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同时,必须根据参保缴费情况据实填报《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表》,认真对照表内指标要求,自我查找问题,为准确申报核定打下基础。同时,也将作为开展社会保险实地稽核、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企业资质审查、受理投诉举报以及其他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市社保征稽局将根据《基数申报表》、《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表》的填报情况,随时对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将纳入实地稽核范围。
(市社保征稽局 胡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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