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人大预算基本情况
2016年市人大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在本市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指导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3、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4、讨论、决定本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以及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8、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9、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10、行使市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11、监督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
二、部门概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是行政单位,设2个办公室和5个工作委员会,即:常委会办公室、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侨务工作委员会以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均为正科级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9名,后勤报务人员核定事业编制5名。目前实有在职人数31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5名,离退休33名,均为财政核拨。
四、收支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139.7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139.71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存0万元。
五、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139.71万元,按用途划分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8.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3.22万元,津贴、补贴173.97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3.49万元,其中:离退休费236.75万元,住房公积金34.27万元;
(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0.70万元(指按实有财政供养人数计算的办公费和核定的部门业务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00万元;
(五)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6.***万元。
四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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