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办理退休以档案最早原始记录为准
近日,退休人员陈大爷前来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反映其出生年月有问题,要求更改其退休时间。原来他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1942年1月,而其《退休证》上的出生时间为1941年11月,为此陈大爷要求更正。
工作人员核对了陈大爷的人事档案。根据最早的档案记载,陈大爷的出生年月为1941年11月,陈大爷人事档案中的大部分表格上的出生年月也是1941年11月。因此,陈大爷的出生年月以1941年11月为准,其退休时间为2001年11月是正确无误的。
近期,常有退休人员前来市社保局要求更改年龄等相关信息,在此,市社保局提醒广大退休人员,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另外,如果您对办理退休时审核的个人信息存在异议,可先到市社保局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人民路53号)查阅本人的人事档案,如确有问题再办理更正等相关手续。(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