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医保清算标准5年维持不变
已为企业及退休人员减负4406万元
日前,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城区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一次性清算标准将继续维持原标准执行一年。这意味着,城区关改破企业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将连续第5年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据了解,退休人员医保清算标准,是以我市城区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医疗保费为基数,按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但为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2009年至今,我市城区一直执行2009年度的医保清算标准,即一次性清算十年医保为28667元。四年来,已为城区23家关改破企业2253名退休职工,减少清算医保费2589万元。为9863名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减轻医保清算负担1817万元。
2013年度,我市城区退休人员一次性清算十年医保费的标准为44375元,维持原标准后清算费用将减少15708元,降幅达35%,预计今年又将为城区企业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减负3581万元。
(市社保征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