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2013年城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本月起,我市城区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开始全面启动。广大居民可在11、12月直接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今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政府财政补助后,一般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80元、困难老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低保人员及重残人员无需缴费。
新参保人员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两张一寸照片等资料到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参保手续;续保人员请携带《居民医保卡》或者《社会保险证》办理续保手续。逾期未续保的视为断保。断保后再续保要从办理续保缴费手续3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另悉,目前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最高限额为8万;在签约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50元以下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超过450元以上的由个人支付。
宜昌市社保基金征收稽查处特别提醒广大社区居民要及时缴费续费,不要漏保断保,以免影响2013年度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市征稽处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