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人社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步入常态化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今年来,长阳人社局结合本县实际,不断探索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法,系列措施取得了系列成效,资格认证已步入常态化。
一是退休人员身份识别信息采集步入常态。退休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是做好资格认证工作的前提,该局本着一到场、二提供、三准确的原则(即:退休人员本人到场、提供退休审批表、提供个人档案、基本信息录入准确、身份特征采集准确、个人权益告知准确),确保信息完整率、准确率100%。
二是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步入常态。认真落实退休人员属地管理制度,对享受退休养老金人员全面实施动态管理。年初将退休人员属地管理纳入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建立月报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新增、居住异动及死亡人员等信息适时更新、按月上报。
三是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查步入常态。严格死亡待遇申报审核,按照先查再批后发放的程序进行,申报材料初审及死亡时间核查由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负责,在确保信息真实、材料完整后方可在《死亡待遇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养老保险局不定期对初审及核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待遇领取资格年度认证步入常态。多年来,由于受资金、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的限制,年度资格认证率较低。今年,养老保险局克服诸多困难,重启年度资格认证工作。根据退休人员属地管理原则,退休人员在居住地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年度认证,方便了退休人员,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认证效果,年度认证率首度突破90%。
五是认证结果运用步入常态。今年来,养老保险局强化了对资格认证结果的运用。对未按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及年度资格认证的,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隐瞒死亡时间,冒领骗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责令全额退回所领待遇,并处骗领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不积极配合清退工作,且恶意阻挠行政执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