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人社局十严禁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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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秭归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系列***和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县委要求,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边查边改工作。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该县实施细则进行对照检查,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结合实际出台十个严禁规定,打牢改进机关作风的行动基础。
该局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干部职工务必做到十个严禁,并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了落实十个严禁责任书,若有违背将依据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格追责、严肃处理。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请;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打牌***;严禁参与任何邪教组织;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在工作中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问题;严禁遇事相互推诿;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秭归人社局 胡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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