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行政自由裁量权系列基准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和《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崇文旅发〔2019〕47号)精神,结合大新县文化旅游工作实际,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制定了《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现予以公示,裁量基准详见***。
***:1.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行政许可裁量基准
2.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旅游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4.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5.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6.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检查裁量基准
7.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检查裁量基准
8.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文件:
***: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行政自由裁量权系列基准(试行).docx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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