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华府三期9号楼建筑高度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天等华府三期9号楼建筑高度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天等华府三期
二、项目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
三、调整内容:
9号楼原规划总层数为4层,第一层层高4.5米,第二层层高3.5米,第三、第四层每层层高3.0米,现调整为第二层至第四层层高3.8米,第一层层高不变。调整后9号楼建筑高度由14.0米调整为15.9米,总层数不变。
四、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9日
五、公示地点:
(一)天等华府三期项目现场。
(二)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该项目9号楼高度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公众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管理股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等县天桃路76号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六楼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管理股办公室(邮编:532800)
联系电话:0771-3523522
六、附图
9号楼位置图.jpg
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