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春训努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四个能力
新年伊始,为加强劳动保障职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指导服务企业水平,更好地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远安县人社局对全县的13名兼职监察员、30名协理员、103名信息员开展了一周的春季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办案能力和服务能力。
一、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学习能力。要求劳动监察人员树立天天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请相关专家讲解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业务素质的根本途径,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学员自觉学习的能力。
二、开展执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执法水平的高低和办理业务的熟练程度直接关系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形象和执法质量。在这次学习期间一是开展执法标准培训,对执法行为进行书面规划,确保执法人员按照规划进行实践,同时通过现场观摩、***检查等方式来检查执法实践效果。二是开展业务办理培训,将业务进行详细分类,每种业务按照时间和程序进行规范,然后进行必要的培训,同时通过监督办理业务过程,利用本单位工作人员做顾客来模拟业务过程,从而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
三、开展案例分析,提升办案能力。学习中,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就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支付加班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违法收取保证金、案件处理中证据的质证采用问题等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和讨论,学员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从案件的调查处理技巧,法律依据正确引用、监察办案程序的完善及法律文书的制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分析和辩论。提升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办案能力。
四、开展思想教育,提升服务能力。教育引导全体监察人员以服务为先导,忠诚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效能,努力提升劳动监察社会满意度。今年将继续实施案件回访制度。每月抽查一部分已经办结的劳动监察案件,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监察员查办案件是否规范,并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或建议,切实促进办案水平的提高,切实增强劳动监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李开鸿 李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