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连续九年提高工伤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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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当阳市连续九年提高工伤职工待遇
当阳市今年再次调整了44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这是该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九次调整工伤伤残待遇,累计调整伤残职工365人次,伤残津贴45900元,调整遗属待遇245人次, 遗属抚恤12600元。此次调整为: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按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增加165、157、150、143元,其中在享受伤残津贴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35元,副高职称的再增加185元。供养亲属从2013年1月1日起配偶增加57元,父母子女等增加43元。工伤职工的护理费也按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调整了待遇标准。(当阳市人社局安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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