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其他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
按照夷陵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夷陵区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基本完成,参加机关事业保险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已经调整到位,并补发了从2010年元月以来的增资计1342万元。
根据鄂政办发[2011]126号文件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夷陵区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夷政办发[2012]58号)文件精神,我区其他事业单位从2010年1 月1 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对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的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实施工作于10月22日起开始,至11月底,审批基本结束。区机关事业保险局为确保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在12月份调整和补发到位,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是领导重视,成立专班,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安排具体工作并督办落实。其次,抽调专人,从设计表格,分门别类录入、汇总、计算、核对,各施其责。到最后登记卡片、录入数据,制作银行发放数据,报财政申请资金,于12月10日划拨资金到银行并发放到个人账户。机关事业保险局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力保证了党和政府惠及于民的好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位。
(夷陵区人社局 陈义春 张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