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公务员招考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从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公务员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原来的各地自行组织招考改为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考。因此从2007年起,我区的公务员录用计划,全部上报然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招考。
五年来,我区计划招录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28人,实际录用120人,其中男74人,女46人;大专学历13人,本科学历100人,硕士研究生7人;户口在宜昌本籍74人,宜昌市以外的湖北籍33人,湖北省外籍13人。
和公务员法实施之前相比,公务员招录工作发生了以下几大变化:
变化一:招录的对象范围扩大。一是户籍范围扩大。以前招考公告一般是通过本地报纸和广播电视进行宣传,知晓招考信息和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基本上是宜昌市内考生,绝大多数是夷陵区本地人,省外考生直接没有。现在的招考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近几年户籍在浙江河南甚至东北三省的考生都有考上我区公务员职位。二是年龄范围扩大。以前地方自行招考时,年龄一般控制在25岁以下,现在一律按照公务员法规定,35岁以下的只要是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个别特殊对象的年龄放宽到了40岁。三是考生类别范围扩大,以前一般来说是针对应届毕业生招考,现在增加了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村主职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退役大学生士兵、西部志愿者等等,对实际工作经验方面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变化二:招录的过程更加透明。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考试时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体检等每个步骤和内容,考生都可以在网上查到相关的信息,对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是否合格、有无资格进入面试等方面的情况,也能及时得到了解,大大提高了招考过程的透明度。
变化三:招录的方式更加公平。一是对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年龄、专业、学历等方面,全省把握同一尺度,其他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审查;二是笔试由全省统一出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划分合格线,更加体现公平公正;三是面试全市统一组织,面试考官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杜绝了以前那种事先和面试考官通气,临场打人情分的现象。(夷陵区人社局 黄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