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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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认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截止2011年底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予以公告。
如欠费单位对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在疑异,请于4月底以前到市社会保险费基金征收稽查处进行核对(环城北路40号,社保经办大厅二楼10号窗口,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6756503),经核对无误后迅速缴纳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对于逾期既不核对,又不缴纳欠费的,我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特此公告。
附:截止2011年底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名单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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