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与工龄认定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您好,2015年至2016年由原公司所交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宜昌市后,再在宜昌市人社局网站社保缴费证明查询时显示2015年至2016年的缴费单位却为现在所任职的单位名称,而不能显示原单位名称。由此导致工龄认证过程中出现重重困难,无法按照当地县人社局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问该如何解决工龄认定问题?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根据鄂人社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因此您取得的造价工程师可以直接对应工程师职称,不需重新认定发证,取得的资格以通过考试的时间为准。您也可以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html/zcpdzczc/20180626/29145.html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们,职称科电话:605635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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