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下岗职工如何在宜昌缴纳社会保险
我是原长航集团在宜单位职工,户口、居住地、单位均在宜昌市,但历年来养老统筹一直在湖北省人社厅缴纳,而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在宜昌市缴纳。以后退休也计划在省里。自去年7月下岗到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已经半年,最近某单位有意应聘我上岗,但由于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无法购买工伤保险而作罢。我想问下,我可以由新单位在宜昌市为我缴纳养老和医疗等保险吗?它和我以前在省厅缴纳的统筹有冲突吗?可以合并年限吗?急盼解答!谢谢!
提问者:cjw6041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就省直单位下岗职工如何在宜昌缴纳社会保险问题的咨询!
您原在我市城区的缴费信息已转移到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在我市城区信息系统中,您的参保状态变为终止参保,所以,您现在的单位想为您办理重新参保的手续,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必须到我局经办窗口,由工作人员为您进行参保状态的变更,并在信息系统的后台进行相关处理后才能申报。请您告诉您单位劳资人员到我局经办窗口办理手续。不知这样答复您是否明白,如您还有什么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或来电咨询(0717-6730765)。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
如果您在宜昌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省里,请您先咨询湖北省养老保险局是否能够接收您的养老保险关系如果省养老保险局能够接收,请您携带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您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代办人身份证件)和在宜昌参保时颁发的《社会保险证》到我局(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二楼经办东厅9-10号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此凭证到湖北省养老保险局提出转移申请,经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审核同意后会将您的相关资料邮寄我局,我局在收到相关转移资料后即为您办理转移手续。
需要提醒您的是,同一时间段不要在多地重复参保缴费(即一个时间段只缴纳一份社保)。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缴费年限(指不重复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