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工是否特殊工种
问:我下岗后为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岗位是司炉工,持宜昌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工证,请问锅炉工是否属于特殊工种?
谢谢!
2014年3月28日
提问者:杨发昌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是原国家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是必须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三是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经历有原始记录。四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国家将国有、集体企业使用人力加煤的老式锅炉的司炉工列为高温劳动特殊工种。结合您所述情况,您现在的岗位不为特殊工种。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