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问题
问 您好!我于2012年3月失业并开始领取失业金,直到今年8月(共计15个月已领取5个月)。2012年7月重新就业,新单位于8月开始为我缴纳社保,前几天接到通知说我多领了失业金取药退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期待解答。谢谢
提问者:美丽的宜昌
市人社局回复:您好!
欢迎您咨询失业保险金申领问题,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您今年8月份重新就业后由新的用人单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起,已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因此,您8月份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为630元/人)以及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您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201.83元/人)需要及时退还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您前次失业后尚未领取完的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及将要退还的1个月失业保险金,待您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后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我们将会将您重新就业所计算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与上次失业未领取的10个月享受期限一并合并发放。
上述答复不知是否详尽清楚,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731201,联系人:王尚清。感谢您对失业保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失业保险工作,祝您身体健康!
回复时间:20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