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支付我加班费
请问:我在宜昌工作,实行的是年薪制,若我加班,单位需要给我支付加班费吗?若支付,如何计算?若需要请事假和病假,那又如何扣工资?急盼解答,谢谢。
提问者:加班费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
一、关于实行年薪制职工加班是否应支付加班费问题,主要看该职工实行何种工时制度。如果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如果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二、对实行年薪制人员一般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批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若不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应支付加班费。计算办法如下:
(一)加班工资=工资基数÷21.75×比例
(二)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有两种形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的月工资标准。
三、建议:
对实行年薪制职工加班如果支付了加班费,请事假和病假工资应按单位规定扣减,如果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请事假和病假工资也不应扣减。
四、如您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可向当地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770199。
上述答复如有疑问,请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人:倪清梅,联系电话6056692。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