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杨浦华东小额贷款关于同意上海杨浦华东小额贷款
上海杨浦华东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海杨浦华东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08〕39号)、《关于调整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部分变更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沪金融办〔2013〕225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由留青接替庄正担任你司董事会董事。
请你司及时到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3个月内完成董事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