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失地农民养老金增加没有?
问:2012年国家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知猇亭区的失地农民养老金增加没有?
提问者:宜都麒麟
市人社局回复:
你好,欢迎你的咨询!
我市城区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分为两类,一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5%的标准发放,并随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同步调整计发,今年我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5月开始由335元调整至380元,因此,一类人员养老金也由去年385.25元调整至437元,并从2012年5月开始执行。二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参照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因此,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退休的被征地农民将参加调待,调待标准是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上述答复不知你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养老保险管理处被征地农民科,联系人樊晖,电话6734558,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回复时间:201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