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的一点小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我在上海发生车祸,要两次手术,肇事者已经和我在法庭上把问题解决,一次手术我在上海做了,2次想回宜昌做,家人说我有医疗保险,可以用。但是我不知道已经从法律上解决了的,而且钱他也赔我了,回来了是否可以用医疗保险?
提问者:孟凡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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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您的咨询。很抱歉,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第三人(肇事者)负担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您这次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第三人已支付,因此回宜昌治疗医疗保险不能报销。
以上是我们对您所咨询问题的答复,如您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市医保处医疗审核科,联系电话:6753586,联系人:王刚。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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