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北铁政布〔2015〕1号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北政布〔2014〕33号)精神,需要征收铁山港区南康镇三塘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及使用国营滨海农场国有土地共110.21公顷(1653.15亩)土地,拟作为铁山港新城区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地点位于铁山港区南康镇,详见铁山港区土地收储范围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在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已标签)均需迁移,请各坟主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单位(村委)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与征地搬迁工作组联系,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2015年 1月13日
联 系 人: 李添伟
联系电话: 136****2592
办理地点: 南康镇三塘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