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队开展春季转港渔船渔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执法行动
为切实加强锦州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锦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队提前安排部署2023年早春渔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2月6日至2月11日,组织精干人员联合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绥中、兴城等地的锦州市转港生产和上坞渔船进行了渔业安全督导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分别对绥中、兴城等地的二河口、团山子、张建港、贺港、盐滩、大台子、小坞等13座港口和坞道的渔船进行了实地排查检查。
经联合检查组实地排查,锦州市在绥中、兴城等地转港作业和上坞渔船97艘,目前备航生产渔船25艘。联合检查组对备航生产渔船的适航状态、职务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及渔业生产相关证书证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审验。督查检查期间,检查组共检查审验渔船相关证书证件210余套件,登船检查备航渔船25艘,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材料78份,与渔船船东、船长召开座谈会11次,对短时间内不能出海作业和在船坞进行维修的渔船,及时与船主通过打电话等形式进行了联系,了解渔船基本情况,同时对渔业安全生产进行了督导和宣传。
此次联合检查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渔船8艘,其中对6艘船检过期和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的渔船均给予停航、禁航处理。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2艘渔船现场开具了渔船安全隐患整改四清单,对隐患问题渔船当场监督,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在坞道上上坞的部分渔船进行了防火防盗安全督导。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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