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凤城分局凤城市翱翔牧业有限公司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凤城市翱翔牧业有限公司鸡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凤城市翱翔牧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红旗镇包营子村七组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为鸡舍6栋及相关配套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出栏肉鸡120万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城市翱翔牧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红旗镇包营子村七组
联系人:顾广宇
联系电话:158****1778
邮 箱:4618177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丹东市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经街31号1301室
联系人:董博震
联系电话:138****7165
邮 箱:5738752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地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者直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送至建设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凤城市翱翔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