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兴业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业县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及落实玉林市2021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反映建设”整改方案〉的通知》(兴督绩发〔2022〕2号)精神,为做好自治区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中涉及发改局内容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玉林市和兴业县委、县政府整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照查摆,真改实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工作质量。
二、整改内容
自治区反馈涉及我局的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共9条,其中建设性意见建议9条,非建设性意见建议0条。根据各股室和中心职能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对整改任务进行全程跟进,全程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明确单位“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整改决心要大、整改措施要实、整改效果要好”。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协调;主要领导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二)完善制度保障。在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到边整改边完善,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通过立好规矩、建好章法,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形成长效。
(三)加强督促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得以实施,防止整改流于形式,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兴业县发改局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表
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9日
***,发改局-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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