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结果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别是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施监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2〕135号)以及《博白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博财监〔2022〕1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县3家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计监督检查情况
2022年9月至10月,博白县财政局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将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博白县乡村振兴局、博白县水利局3家行政单位作为检查对象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包括:2021年度行政单位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财务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对外投资、长期债务、资产处置等内部决策、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抽查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结果表明,这3家单位均遵守会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财税政策,能依法设置会计核算机构并配备财务人员,但在会计基础管理、会计核算规范、成本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博白县财政局依法对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博白县乡村振兴局、博白县水利局3家行政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
博白县财政局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继续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单位的会计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