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耕地保护十二条措施正式发布
2022年11月29日,隆昌市印发了《关于印发<隆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这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耕地保护系列***批示精神在我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隆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主要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考核奖惩”三方面制定了12条措施。
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隆昌市耕地保护工作、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2个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部署耕地保护工作,调度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建耕地保护工作专班,专职负责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统筹、指导、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处置具体问题。
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了“市镇村”三级田长责任体系,制定《隆昌市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细则》,完善耕地保护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压紧压实各级田长及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监管执法处置机制,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在考核奖惩方面,将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纳入年度干部综合能力评估;设置了专项经费,对耕地保护履职到位,任务完成好的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履职不到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降等”处理,同时,领导小组组长按季度对未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和突出问题整改的各镇(街道)联系市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予以全市通报。对年度内被约谈2次及以上的,由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通过实施耕地保护十二条措施,隆昌市将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督察执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