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心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现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心理服务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心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文化体育广场党群服务中心影视楼一楼综合治理局。
三、项目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8万元整(¥380,000.00)。
特别说明:本项目中标人为2家,每名中标人分别服务9个社区,每个社区金额2万元整,总金额为36万元整(¥360,000.00)。合同款将分两次进行支付,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合同到期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尾款,优秀等级付尾款30%,良好等级付尾款20%,及格等级付尾款10%,不及格付尾款0%。其中2万元为绩效奖金,对于服务期内工作成效突出的机构,可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五、项目内容:由项目中标人为采购单位提供心理服务。
六、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接听心理咨询热线电话:接听热线,为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人群提供免费心理支持;降低心理、情绪问题产生的风险;向来电者提供抑郁等精神障碍相关知识;可预约线下到社区心理咨询室进行面对面交流或者***服务;帮助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鼓励其寻求专业治疗。365天接听,每天24小时开通。每家签约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热线服务半年,由综治局负责协调。
(二)定期到社区值班:每个社区每月安排心理咨询师值班2天,每次不少于4小时,为辖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
(三)团体辅导活动:每个社区每年每家签约第三方社会组织至少开展3次团体辅导活动。
(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活动:每个社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开展心理健康线上或线下讲座、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
(五)一对一个案服务:根据社区的需求,对社区居民开展一对一个案服务。特别是对一些重点人员的心理进行干预,做到提前防范、及时预警。
(六)防控轻生工作服务:开展排查评估各社区轻生风险隐患工作,对重点人员进行统计、分类和预警监测,做好心理危机提前干预。在发生重大公共事件及个人轻生等事件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提供现场心理援助服务。每月初报送上月防控轻生行为工作情况并填写《高新区月防控轻生工作任务清单》。
(七)志愿服务:每家签约第三方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并建档,并善用志愿者队伍力量,组织志愿者活动。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0人。
(八)开展排查评估和心理问题预警防范:配合社区做好社会心理信息采集、特殊人群排查摸底等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测评,对重点人群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第三方社会组织要及时上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做好转介工作。
(九)档案管理服务:月底前将整理装订的当月值班接访记录、团体辅导记录、科普宣传活动记录等资料交至区综治局,协助区综治局建立完善的社区心理服务纸质版档案。
(十)其他有关事宜:每家签约第三方社会组织固定安排一人负责与综治局对接,跟进整个项目工作;每2个月报送1篇心理服务工作信息;每年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媒体平台发表2篇心理服务宣传稿;每年向区综治局报送不少于1篇典型案例;每年撰写服务总结报告1篇;如有临时性工作安排,不得拒绝。
七、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文件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相应加盖企业公章,凡不能提供、消极响应、不响应或者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数量不足数的,我方均不予选择。
八、中标方式: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将根据投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2家的社会组织承接项目。每家签约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的9个社区服务由综治局指定。
九、投标文件组成:
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无处分承诺函、其他评分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12时00分(7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文件封装及份数:密封,正副本各一份。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文化体育广场党群服务中心影视楼一楼综合治理局109室。
十三、采购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名称: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
(二)采购单位联系人:秦***;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3629835。
***:高新区社区心理服务工作综合评分表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