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年重大项目专项工作报告暨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履职评议会召开
会议现场
为全面了解全县2019年重大项目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政府职能局主要领导一年来依法履职情况,检查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12月20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年重大项目专项工作报告暨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履职评议会在自治县展示中心二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世光主持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吉方、龚永超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童江帆及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童江帆报告2019年重大项目专项工作情况,以及自治县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口头报告,其他19个县直部门进行书面述职报告。随后,与会的人大代表一一对述职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
韦世光在会上说,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政府分管领导及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是地方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更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本质内涵。自治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一定要提高对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摆正位置,自觉地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成效,共同为推动隆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县人民政府25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百色市人大代表和自治县人大代表,自治县纪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编辑:韦珺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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