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园街道社事科层层签订社会救助责任状和承诺书
为建设“阳光低保”,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形象,区民政局制定了社会救助责任状和承诺书。近日,由大观园街道分管社会事务科领导牵头,科室及社区低保工作人员逐一签订了社会救助责任状和承诺书。
承诺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严格执行低保法规政策、程序规范和工作纪律。2.坚决不办人情保、关系保。3.不插手、不干预低保审核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4.坚决抵制人情保、关系保,认真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
社会救助责任状包括:1.七个必须做到:必须做到入户调查、听证评议、长期全部公示、将有关证件、***交到社会救助对象手里等内容2.十个坚决不准:不准违规为亲友办理、不准弄虚作假骗取、不准利用社会救助化解其他矛盾、不准冒领、克扣、侵占、私分社会救助金等内容。
此次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既是对低保工作的重视,也进一步明确责任,今后将对照内容,狠抓落实,规范管理,提升各项工作服务水平。(撰稿人:陶红 审核人:王晔)